第一章 公文概述

一、公文的概念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解析】

    公文的概念: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1)制发主体(制作出来、发出去的主体):党政机关。

    (2)公文与普通文字材料的区别:特定效力、规范体式。

        ①特定效力:公文是党政机关发出的,代表机关的职责和职能。公文的收文单位必须要遵守、不能抗旨,如国务院给各个省份发了一份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浙江省作为省政府,接到公文之后就要在全省范围内落实,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挨家挨户进行人口普查的事情。

        ②规范体式:即格式,公文的格式是全国统一的,如浙江省与江苏省的写公文格式一定是一样的,都是按照课前强调的文件来写作的。


二、公文的稿本

1.文稿:草稿(草拟成文的未定稿)、定稿(正式生效的文稿)

2.文本:

(1)正本(正式实施的文本)

(2)副本(抄本、复印本)

(3)试行本

(4)修订本

(5)暂行本

【解析】

公文的稿本:“稿”对应不是很正式的稿子,“本”指正式的文本形式。

(1)文稿:

    ①草稿(草拟成文的未定稿):如县政府要发公文给市政府,首先要在县政府的办公室找一个工作人员写出来,工作人员写出来的、起草出来的就是草稿,草稿是没有效力的,如某人起草的并无效力,若一个人写的草稿就有用效力便会乱套。虽然草稿无效,但之后会进行修改,若审核之后没有问题了就可以去找领导,领导看后若认为没有问题,领导就会签字。

    ②定稿:正式生效的文稿、领导签字后的文稿,是领导拍板敲定的,即定稿,因此定稿是有效力的。如县政府给市政府发文,发的并不是定稿,稿子中可能会有笔记、领导人的签字等,因此发的不可能是定稿,而是很规范的文本形式。

(2)文本:

    ①正本(正式实施的文本):将制作规范的正本发给对方,如课前的三幅图就是正式实施的正本,正本的内容与定稿没有区别,是根据定稿来制作的,但是在制作的时候将其作为了很规范的体式、加上了“红头”,正本已经发出、正式实施,因此必须有效力。

    ②副本(抄本、复印本):如正本只有一份的时候,若想变成多份便可以复印。重点为“复印本”,“抄本”如以前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没有复印机或者打印机,只能人工手抄,因此是复印本的历史形式,等同于复印本,现在绝大多数的考题都有更新,“复印本”出现的较多。如市政府将县政府发的公文进行了复印,若市政府仅仅是进行了复印,不论是黑白的还是彩印的,此时是没有效力的(其中的印章也是复印的,是无效力的);若在复印本上加盖了复印机关的章子,便有了效力,要履行生效程序。

    ③试行本、修订本、暂行本:是正本的特殊形式,即在特殊情况下发行的。

        试行本: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修订本: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军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暂行本: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解析】

    1.试行本:指试验推行,如我国很多事情拿不准了会搞试点,在搞试点期间的发文就是试行本。如“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虽然有试行期间,但是在试验推行期间的试行本是有效力的,也发出去实施了。

    2.修订本:指的是修订后重新实施的文本。如“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新修订的《军队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即以前的老条例进行了修改,改了之后就是修订本,修订本在修订完成之后就有效力,新修订的生效了,因此老条例便自动失效。

    3.暂行本:指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为了解决眼前问题所发的文本。如“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暂行本在暂行期间也是有效力的,虽然是暂时推行,也发出进行推行了。

    4.文本形式的多选题考点:

    (1)在以上公文的稿本中,哪些一定具有效力:草稿没有效力;定稿的内容已经敲定、领导已经签字、履行了生效程序,是有效力的;正本已经实施了是有效的;副本不盖章无效,只有加盖公章才有效;正本的特殊形式也是有效力的,特殊形态下发行的正本,也是有效的,因此定稿、正本、试行本、修订本和暂行本是有效的。

    (2)正本的特殊形式包含试验推行期间的试行本、修订后实施的修订本和暂时推行的暂行本。


三、公文的特点

1.作者的法定性

2.法定的权威性

3.效用的现实性

4.体式的规范性

5.处理的程序性

【解析】

公文的特点:需要大家理解,考试可能会描述一个现象问体现了哪个特点,共五个特点,大家要做到有的放矢,其中(1)(4)是重点。

(1)作者的法定性:作者是法定的,在概念中有讲解,公文是党政机关发布的,其作者是发文机关、党政机关,若考试中表述为“公文的作者是公文的草拟者、撰稿人、撰写人”则错误说法,公文的作者必须是发文机关、是法定的,不能是草拟者或撰稿人,他们只是“螺丝钉”。

(2)法定的权威性:公文具有特定效力,若其中有必须遵守的内容,收文单位必须遵守,下级机关不得拒不执行,体现了公文的权威性、强制性(各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所行使的公文,在其所管辖的范围内不允许下级机关拒不执行)。

(3)效用的现实性:包含两层意思。

    ①公文直接形成于现行公务活动中:公文对公务活动起到指导、指挥、约束、联系和沟通的作用,但公文是为了解决某件事情、为了展开某项工作而写的,不能因为上班无聊了就写公文,没有实际效用的内容是不能写的,而是针对现行的公务活动所写的,为公务活动服务。

    ②公文的现实效用有一定的时间限定:不存在永久有效的公文,如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 2021 年法定节假日的通知,现在已经是 2022 年了,今年放假便不会再按照这一通知来实行了,已经被 2022 年发布的通知替代了、已经失效,公文效用的现实性也体现在时间方面,过期了就失效。

(4)体式的规范性:格式、语言、文体等要规范。

(5)处理的程序性:公文收发有序,收发都要遵循流程。

4.体式的规范性(格式、语言、文体等要规范)

(1)格式:依据官方文件

(2)语言:准确、简洁、庄重、严谨

(3)文体:说明(介绍事物、解说事理);叙述(事情的前后经过);议论(论点、论据、论证)

【解析】

体式的规范性(格式、语言、文体等要规范):

(1)格式:依据官方文件,即开课给大家看的官方文件,公文中的每个要素写在哪里、怎么写、几号字、什么字体等都是有严格规范的。

(2)语言:准确、简洁、庄重、严谨,有两种考法:

    ①若选项给出“公文的语言表达要生动形象、辞藻华丽”则错误,不是公文的语言要求,因为讲究的是简洁、庄重,“准确、简洁、庄重、严谨”的反义词不能选;若是出现了近义词、同义词如“精准、简练、朴实、质朴”则可以当选,表达的意思与“准确、简洁、庄重、严谨”意思相近或相同。因此若近义词和同义词是可以选的,若出现了反义词则不能选。

    ②简单考法:单选题若问“准确、简洁、庄重、严谨”哪一个是公文语言表达的第一要求、最主要的要求,则选“准确”,原因:如大家上岸之后,下级给上级写请示“大约在冬季我想建一个工程,但是资金缺口很多,请求将资金拨给我”,则表述不准确,因为不知道到底是哪一年的冬季、冬季的什么时候、资金缺口到底是多少等。

(3)文体:包含说明、叙述和议论。

    ①考法一:除了以下三种,不能用不抒情或描写的文体,如今天天气很好,我是怀着激动的心情来给你写公文的(抒情);如在月黑风高夜,我看到一个人高马大的黑影,是用力过度的描写(描写的手法),也是不可以的,需要精准。

    ②微观的角度考查大家对三个文种是否理解:

        a.说明:用简明扼要的文字介绍事物、解说事理。如大家考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对于人事考试部门发布的招考公告说清楚了招考这件事,大家读完之后就可以知道哪些地方招人、什么时间、什么方式的招考等。

        b.叙述(事情的前后经过):如小时候写日记时候用的时间先后顺序、事情的发生经过写出来,即叙述。如我们班要写一份通告,通告墩墩同学的先进事迹,“墩墩同志查探犯罪事迹、走私黄金,在押送的过程中,犯罪分子以 500 万的资金贿赂他,但被他严词拒绝”,在写通报的时候平铺直叙、将事情的先后顺序写清楚即可。

        c.议论(论点、论据、论证):即议论文,议论文的三要素为“论点、论据、论证”(曾经考过),要有论点,之后有论据来支撑,如何支撑也要论证。如“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的论点为我国要开展依法治国,会表明为什么要依法治国,最后也要说我们要如何依法治国。

    ③单位中的公文要么是指挥干活的、要么是将事情说清楚的(如招考公告等),

    以上三种文体中,最常用的是说明的文体,将事理解说清楚。


四、公文的分类

【解析】

公文的分类(宏观):分类标准有很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很多类,但对于考试而言以下三种分类标准出现最多。

1.根据行文方向: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

    【解析】

    根据行文方向: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

    (1)下级机关给上级机关请示、汇报,根据行文方向可知为上行文,是往上发的。

    (2)省政府给市政府或县政府发的通知是下行文,是上级给下级发的。

    (3)江苏省政府给浙江省政府发文或杭州市财政局给杭州市教育局提意见为平行文,是平级单位之间进行发文的。

2.根据内容性质:法规性公文、指挥性公文、知照性公文、报请性公文、记录性公文、商洽性公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关于 34 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

    XXXXX 关于增加干部编制名额的请示

    XX 县人民政府第 X 次常务会议纪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扬州大运河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

    【解析】

    根据内容性质(看的不是层级,就看内容是什么):法规性公文、指挥性公文、知照性公文、报请性公文、记录性公文、商洽性公文。

    (1)如“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整篇都在写法规或者条例,这种公文从内容上而言就是法规性公文。

    (2)指挥性公文:是指挥下级来工作的、指挥来干活的,如“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是国务院指挥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公文。

    (3)知照性公文:告知,告诉你让你知道的公文,发公文的目的就是想让你知道一件事情,用来告诉你某件事,如“国家药监局关于 34 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

    (4)报请性公文:要么是汇报工作、报告工作,要么通篇都在请求问题。

    (5)记录性公文:是用来记录某个方面工作的,如“XX 县人民政府第 X 次常务会议纪要”,是用来记载某个会议的主要情况的。

    (6)商洽性公文:发文方和收文方是用平等的态度来讨论某种事情、讨论某种事情,或者是传达某种意见的一种公文,最典型的就是函。

3.根据适用范围:通用公文、专用公文。

    【解析】

    根据适用范围:通用公文、专用公文。

    (1)专用公文(知道含义、知道是特定领域来发的即可,考试不会直接考查哪些是专用公文,只会作为干扰项出现):在某些特定部门、特定领域专门使用的文书,如上图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是司法公文,普通的省市政府或省政府不能发刑事判决书,只能是法院来发,是特定的领域来发的;又如国书,我国外交系统外交部自己发的公文,是给其他国家发的,普通的省市政府不能发,是特定的部门、领域来发的。

    (2)通用公文(重点):普通机关发的,如十五个法定文种就是普通政府机关可以发的。

        【注意】

        公文概述:包含四个知识点。

        (1)公文的概念(了解即可)。

        (2)公文的稿本:

        ①知道哪些有效力、哪些没有效力,尤其是副本,仅仅复印是没有效力的,加盖了复印机关的章则有效力。

        ②正本的特殊形式:试行本、修订本和暂行本。

    (3)公文的特点:

        ①作者的法定性:公文的作者是公文的草拟者。

        ②体式的规范性为重点,补充了很多的考点。

    (4)公文的分类:第一种分类为重点。

        ①根据行文方向: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

        ②根据内容性质:法规性公文、指挥性公文、知照性公文、报请性公文、记录性公文、商洽性公文。

        ③根据适用范围:通用公文、专用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