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公文的处理

一、公文的拟制

公文的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一)起草

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二)审核

1.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

2.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

(三)签发

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姓名和完整日期;圈阅或者签名的,视为同意。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

【解析】

公文的拟制:就是公文从无到有的诞生,要分三步走,即起草、审核、签发。例子:比如合肥市肥西县是全国百强县,主要生产肥西老母鸡,肥西县隶属于合肥市。

(1)起草:如果肥西县政府要给合肥市政府发请示,请求资金建立肥西老母鸡博物馆,首先要先找个工作人员将请示写出来,这就是起草。考点:如果只是普通公文自己起草即可,如果是重要公文,机关负责人要来主持指导起草工作。

(2)审核:起草出来的是草稿,没有效力,不一定对,办公室要对其进行审核(办公室从事文秘、公文处理等工作),若发现有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让起草单位进行修改。

(3)签发:

    ①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比如请示是上行文,要找肥西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发。负责人 VS 主要负责人:负责人指的是分管领导,比如分管经济、生态的副职/二把手;主要负责人指的是一把手/正职,比如县政府的县长。

    ②签发人签发公文,应当签署意见(比如“同意”)、姓名(比如“张大龙”)和完整日期(比如“2022 年 2 月 8 日”);圈阅或者签名的(比如画了圈、写了“阅”字、写了“张大龙”),视为同意。

    ③联合发文由所有联署机关的负责人会签:不是考点,纠正误区——会签不是开会签字,而是所有人都签字,以最后一个负责人签字的日期作为成文日期。

(4)签发了相当于公文从草稿变成定稿,公文“诞生”。


二、公文的办理

(一)发文办理

1.复核

已经发文机关负责人签批的公文,印发前应当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需作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报原签批人复审。

2.登记

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3.印制

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涉密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

4.核发

公文印制完毕,应当在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后分发。

【解析】

1.公文的办理:没有公文的拟制,包含发文办理、收文办理、整理归档。

2.发文办理:

(1)复核:比如肥西县政府县长签发了一份公文,公文就会回到肥西县政府办公室,办公室进行复核,即对公文的审批手续、内容、文种、格式等进行复核。

(2)登记:对复核后的公文,应当确定发文字号、分送范围和印制份数并详细记载。

(3)印制。

(4)核发。

3.发文办理考法:喜欢考查排序,第一个和最后一个都有“核”字,发文办理四步即复核-登记-印制-核发。

【注意】

起草(科室工作人员)→审核(办公室初审)→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复核(办公室复核)→登记→印制→核发。到此为止,将公文发给合肥市政府,接下来是合肥市政府进行收文处理。

(二)收文办理

1.签收

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2.登记

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3.初审

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

4.承办

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

5.传阅

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

6. 办

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

7.答复

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解析】

1.收文办理:

(1)签收。

(2)登记:拿出本登记,比如公文从哪来、由哪个部门办理。

(3)初审:前面的手续是否有问题,是否符合规定。

(4)承办:部门具体承办。

(5)传阅:有些公文不需办理,如放假通知,传阅即可。

(6) 办:承办过程中有人 促。

(7)答复:公文的办理完后要答复。

2.收文办理考查:收文办理排序题目考查不多,常考补充的内容,官方文件不涉及,但是实操中会涉及。

(1)拟办:收到一份公文需要办理,不是直接拿给领导让领导安排。拟办是工作人员初步对公文拟定一个处理意见,主体是工作人员。

(2)批办:领导批示办理。

(3)承办:比如领导说由甲办理,甲就需要承办,即甲具体办理公文的过程。

(4)办:公文办理过程中有人促,即办。

(5)注办:承办人甲在公文空白处将办理过程中的相关意见、需注意的事项进行注明,即注办。

(6)考查:

    ①考查拟办、批办:领导是批办;拟办在前,批办在后。

    ②承办是收文办理的中心环节,公文办理得好不好就看甲办的如何。

(三)公文归档

1.办毕公文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清退、销毁、暂存、立卷归档。

2.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

【解析】

1.公文归档:

(1)立卷归档:有价值的公文才会立卷归档。

(2)销毁:没有价值的公文,应该销毁。注意:个人不能私自销毁公文,比如甲在某单位上班,认为某公文没有用而私自销毁,这是不可以的,应该领导同意;丢在垃圾桶不算销毁,应该有专门的渠道销毁,比如碎纸机。

(3)清退:如果公文有问题就退回,从哪里来就清退到哪里去。

(4)暂存:不知道如何处理,可以暂存,如果有价值就归档,没有价值就销毁。

2.两个以上机关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归档,相关机关保存复制件。


三、公文的管理

1.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

2.复制、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

3.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

4.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

【解析】

1.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绝密级公文(最重要的事项,泄露会给国家带来最严重的损害)应当由专人管理(常考)。

2.复制、汇编(比如听了公文、经济和哲学的课程后,分别记了笔记,可能容易丢失,此时可以订成一份大本,公文也是如此):

(1)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

(2)复制、汇编的公文视同原件管理:假设复制秘密公文,但没有按照秘密公文进行管理,可能泄密。

3.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戳记(即印章)。汇编本的密级按照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标注,比如汇编本中有机密公文、秘密公文、一般不涉密公文,此时应该封面应该标注编入公文的最高密级,此处是机密。

4.公文被撤销的,视为自始无效;公文被废止的,视为自废止之日起失效。比如 2 月 8 日,有一个电动车收费的公文宣布撤销,说明从 2 月 8 日开始没有效力,之前交的钱还会退还,撤销即自始无效,从来没有存在过;如果 2 月 8 日,有一个电动车收费的公文宣布废止,即从 2 月 8 日起不用交钱,之前交的钱不退。